
各中心学校、有关初中:
根据《枞阳县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学区建设方案》(枞教基[2013]59号)文件的安排,我县学区改革试点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当前改革进入了关键时期。为了更好的完成学区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请各校遵照枞阳县教育局、枞阳县发改委《关于印发枞阳县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枞教基[2013]137号)文件要求,做好当前学区试点改革重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1、成立学区管理委员会。学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中心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由中心学校副校长担任。村小校长为管理委员会委员。学区内重要事项需经学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后实施。各学区要于8月下旬成立学区管理委员会,按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制度,正常运作,并报送学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实施方案。
2、成立学区监督委员会。建立学区教育监督委员会,对学区建设和学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委员会由乡镇负责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负责人、热心教育的社会人士、学生家长代表、学区内学校教师代表组成。各学区要于8月下旬完成学区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并报送委员会成员名单。
二、相关要求
学区试点改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中心学校、有关初中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照改革目标要求,规范操作,有序推进。
1、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统一思想,破解难题,做好学区试点改革的各项工作。
2、扎实做好资料收集上报工作。各单位务必要将本学区的试点方案、领导小组、学区管理委员会方案及成员名单、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各项制度等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台账,准备迎接检查。请各单位于8月30日前报送一套用A4纸打印的完整资料(加盖学校公章)至县教育局基教科,电子稿发送至电子信箱aqzywzl@163.com。
枞阳县教育局
2013年8月15日
报:市教育局
抄:各乡镇人民政府